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公告称,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,也不是食品添加剂,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。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在昨日卫生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上,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在会上表示,三聚氰胺是不允许加在任何食品中的,所以不可能有标准。陈君石说,发布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,是进行监督管理的一个临时管理限量值或者限量水平,是用于监督管理用的,不是一个标准。卫生部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也表示,制定限量值是应急状态下的一项行政控制措施,对于判定原料乳和乳制品是否合格,以及其中微量的三聚氰胺来源性质,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。
根据公告,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/kg,高于1mg/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;液态奶(包括原料乳)、奶粉、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.5mg/kg,高于2.5mg/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;含乳15%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.5mg/kg,高于2.5mg/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。